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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家长一封信

时间: 2015-07-07 00:00   来源:山塘镇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各位家长(监护人):
     您好!目前已进入夏季,夏天是学生溺水死亡的高发期。今年“五一”假期,英德市发生了连续两起共4名学生溺亡事故,给本来完好的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创伤,令人叹惜,教训深刻。近几年清远每年中小学生溺亡人数虽逐年下降,但去年仍有10人,占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50-70%。从溺亡的对象看,以农村初中生、小学生居多;从发生事故的时间、地点分析,溺亡事故大多发生在节假日、放学后和暑假期间,每年的5月至9月为溺水事故的多发期,地点主要在河、湖、塘边;从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,初中生、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,监护人监管不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。我镇地理位置特别,北江河穿流而过,内坑、水圳交错,鱼塘遍布,防溺水工作形势严竣,镇政府、各中小学幼儿园本着“以人为本”的精神,在溺水隐患点已设置了警告,严防学生因游泳而造成的安全事故,因此禁止任何同学私自到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游泳池、河流、水库、水潭、小溪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!为有效预防溺水死亡事件,主要靠家庭的监护,希望家长与学校配合,重视对孩子的全程监管,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,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、紧急避险、遇险逃生的能力。
     为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,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,我们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:
     一、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。溺水死亡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,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。您的一点疏忽,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。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,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“生命宝贵只有一次,随意戏水易送命!”。
     二、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。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,孩子课余放假期间,请您做好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,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。切实让孩子做到“四不游泳”,即:一、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;二、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、戏水;三、注意安全警示,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、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;四、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。家长要严格教育自己孩子不要到河边、水沟、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(捕鱼),以防不测,造成伤害。
     三、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,提高自护自救能力。如有条件,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,“别人溺水,盲目施救等于白送生命!”,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,或采取其他施救措施。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,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,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,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,防止被拖带入水。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,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,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,劝阻无效时可及时报警处理,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     四、除做好防溺水方面的教育外,还要注意做好交通安全、饮食安全、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,特别加强对女孩的防性侵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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